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 11 月 30 日,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根据《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邵武市吴家塘镇杨家圩村,主要产品规模:项目年存栏生猪2700头,年出栏生猪5400头,占地面积120亩,主要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其中公猪栏1座,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匹配存栏7头;定位栏2座,建筑面积共600平方米,匹配存栏200头;分娩栏1座,建筑面积共300平方米,匹配存栏68头;保育栏7座,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匹配存栏1000头;育肥栏3座,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匹配存栏1500头;配套建设饲料加工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楼及废水处理、沼气脱硫、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已投产并运行。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6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223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1%。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建设工程与设计方案对比基本没有存在变动、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A/A/O+生化鱼塘”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浇灌,处理能力70t/d,配套消纳的农地为25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排放。

(二)废气
项目猪粪经干湿分离处理后的,干粪贮存和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降低恶臭产生;生产管理上选用绿色畜禽饲料并控制养殖密度,猪舍安装通风设施,使用吸附剂除臭,厂区进行植树的措施降低恶臭影响。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南平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在线监控安装情况
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废水最终通过管道用于租赁的消纳农地进行消纳处理,不外排。

2.废气
监测期间,厂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要求,饲料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本项目基本已达到相关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组:

验收组名单见附件。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    
2017年 11 月 30 日       

邵武市新奥养猪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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