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成德
联系电话:13394050405

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4日,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厦门市蓝天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设施设计单位)、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特邀的3名专家。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概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厦门福斯特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8号,厦门福斯特工业园一期厂房的一层之二、二层、四层之一作为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经营场所,中心经度与纬度为:北纬24°39'18.97",东经118°14'14.78"。目一层设置注塑区、破碎区、产品检测区、原料区,二层主要为纸杯、纸碗生产区、周转区、原料区、成品区、印刷区,四层为办公区。现有职工3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10h(8:00-20:00),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扬州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5日取得《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审[2018]70号),项目于2018年10月建成并调试。在调试生产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9.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污染防治工程及其配套的相关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及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基本与环评及其批复一致,主要变更:①厂区平面布局略有调整;②设备数量略有变动,产品产量降低;③生产工艺中淋膜工序实际委外加工;④环评中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分别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合并为一股,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已建化粪池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印刷和破碎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厂区设置固废暂存区暂存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危废间暂存危废;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委托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2018年11月15日-11月16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正常,负荷达75%。
1.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平均去除率为87%;颗粒物浓度均<20mg/m3。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三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标准,颗粒物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标准。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注塑和检验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与注塑,破碎工序收集的破碎颗粒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不合格纸杯纸碗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墨废抹布、废油墨桶、废酒精桶、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紫外消毒废灯管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标准,颗粒物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不合格纸杯纸碗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塑料/纸制品包装容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项目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第八条规定的不能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各种情形,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标识);
2.加强生产线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
3.企业应着重环境管理的落实,严格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排放,完善台账记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基本信息见附件。
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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