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人集团邵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刨花板及精深加工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整改及验收报告书修改意见
(1)企业整改要求:
     1、按照《福建省工业污染源排污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企业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的标识。
2、完善环保和应急设施现场标识;
    3、完善原料堆场防雨、防风措施建设;
    4、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定时、定期的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性排放;确保外排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完善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
2、补充项目分期验收依据;
3、完善工程建设与环评批复变化情况,补充完善主要设备、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清单,并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情况对比;
4、完善废气处理工艺内容,完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
5、按照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要求补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和甲醛污染物;
6、补测本项目环保敏感目标寺前村环境空气中TSP、甲醛污染物;
7、补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内容;
8、补充紫金水厂用途改为园区供应工业用水,园区生活用水从城区供应的证明。
 
  福人集团邵武木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9日
 
已邀请: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