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港光塑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5日,厦门港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编制港光塑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港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四期内岗中路111号、113号1-3楼、117号,建筑面积为25600m2。项目主要从事PVC塑料米生产,环评预计生产规模年产PVC塑料米3800吨,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PVC塑料米3200.913吨,与环评基本相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5月22日获得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审批。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69%。
(四)验收范围
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计划发生改变,不再对2#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仅包含1栋办公楼(3#)及1栋厂房(1#)。实际验收内容为:项目环评及厂房验收,包括环保设施竣工后的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厂房建设变动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改变了运营计划,未开展2#厂房的建设,本次验收仅针对厦门港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港光塑胶项目中3#办公楼及1#厂房及生产线内容进行验收。后期在2#厂房及生产线投建时,另行报备环评、环保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进行整体验收。
2、机台及原辅材料变动
在后期建设过程当中由于运营计划的变动,2#厂房未开始投建,原辅材料及相应机台有所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内岗中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指标为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气体,废气经收集后经过光催化处理,UV处理装置的风量设计为8828-16576 m3/h,内含71根1000mmUV灯管及二氧化钛催化剂,接连管道直径为550mm,经处理后废气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的排放限值标准,最终由一根23米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废材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基本上固体废物都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轻微。
基本上固体废物都可得到妥善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 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内岗中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氯化氢气体收集后经光催化处理后,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的排放限值标准,最终由一根23米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废材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同安湾海域。
2、废气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废气处理设施排气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4.84mg/m3,排放速率为0.0107kg/h;氯化氢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0.0269kg/h,均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的排放限值标准(最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0 mg/m3,最高氯化氢排放浓度为80 mg/m3),最终经由一根2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边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8~60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废材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翔安环境保护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一)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二) 完善车间密闭措施(设置软帘);进一步完善设备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三) 落实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并做好环保台账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港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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