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C-EPS第五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8日,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C-EPS第五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西园路90号,前身为光洋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后于2007年更名为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各种车辆用转向系统及其零部件、模具等的生产加工。环评预计规模为年产各种车辆转向系统160万台套,实际规模为年产各种车辆转向系统160万台套,与环评相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送《C-EPS第五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1月2日完成编制,之后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原厦门市海沧环境保护局关于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C-EPS第五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海审[2018]143号)。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捷太格特转向系统(厦门)有限公司C-EPS第五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后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相符,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为冷却用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设备冷却系统及空压机系统运行因蒸发消耗,只需定期补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清洗废水引入隔油、絮凝预处理设施除油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引入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引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而后三股废水汇合进入生化系统进行综合处理。隔油、絮凝设施、化粪池、隔油池为现有工程,可容纳新增的废水量。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为注塑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设施,不新建废气设施,新增注塑废气通过现有车间空调循环系统排放;新增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0m高专用油烟管道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采用墙体阻隔、设备减振,自然衰减等降噪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环境噪声影响。
(四)固(液)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铝材、钢材)、废品、注塑边角料及包装废弃物,以及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食堂废油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工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生活垃圾
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食堂产生废油脂,生活垃圾暂存拟依托厂区南侧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废油脂暂存依托厂区食堂南侧现有的隔油池收集设施。
3.危险废物
扩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磨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危废代码:HW08 900-200-08),清洗废水隔油、絮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危废代码:HW08 900-210-08),清洗剂、乳化油等脱包产生的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及CNC磨床等机台清洁产生的沾染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41-49)。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现有工程,统一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贮存间,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废水为冷却用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设备冷却系统及空压机系统运行因蒸发消耗,只需定期补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清洗废水引入隔油、絮凝预处理设施除油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引入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引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而后三股废水汇合进入生化系统进行综合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废气为注塑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设施,不新建废气设施,新增注塑废气通过现有车间空调循环系统排放,注塑废气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标准值。新增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0m高专用油烟管道排放,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标准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采用墙体阻隔、设备减振,自然衰减等降噪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环境噪声影响。
4.固(液)体废物治理设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铝材、钢材)、废品、注塑边角料及包装废弃物,以及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食堂废油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工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生活垃圾
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食堂产生废油脂,生活垃圾暂存拟依托厂区南侧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废油脂暂存依托厂区食堂南侧现有的隔油池收集设施。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磨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清洗废水隔油、絮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清洗剂、乳化油等脱包产生的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及CNC磨床等机台清洁产生的沾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现有工程,统一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贮存间,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为冷却用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而后经化粪池和生化系统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中表1的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为注塑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设施,不新建废气设施,新增注塑废气通过现有车间空调循环系统排放,注塑废气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标准值。新增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0m高专用油烟管道排放,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南侧、东侧厂界噪声昼间噪声值在55~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53~54dB(A)之间,项目北侧、西侧厂界噪声昼间噪声值在55~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51~53dB(A)之间,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采用墙体阻隔、设备减振,自然衰减等降噪措施,可使噪声达标排放。
4.固(液)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铝材、钢材)、废品、注塑边角料及包装废弃物,以及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食堂废油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工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食堂产生废油脂,生活垃圾暂存拟依托厂区南侧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废油脂暂存依托厂区食堂南侧现有的隔油池收集设施。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磨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清洗废水隔油、絮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清洗剂、乳化油等脱包产生的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及CNC磨床等机台清洁产生的沾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现有工程,统一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贮存间,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改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能长期、稳定地达标排放。
(二)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做好项目产污的台帐,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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