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氧气管产能扩充及自动化组装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7月10日,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对氧气管产能扩充及自动化组装线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出口加工区海景东三路39号厂房、海景东二路35号厂房。项目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环评生产规模为:年产氧气管1800万件,蛇形管235万件,中空面罩600万件,塑料配件30.06761t/a;扩建完成后全厂规模为年生产氧气管2300万件,氧气面罩460万件,蛇形管585万件,中空面罩600万件,苏醒球85万件,塑料配件30.06761t/a;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氧气管1800万件,蛇形管235万件,中空面罩600万件,塑料配件30.06761t/a;扩建完成后全厂规模为年生产氧气管2300万件,氧气面罩460万件,蛇形管585万件,中空面罩600万件,苏醒球85万件,塑料配件30.06761t/a,与环评相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编制了《医疗器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为:年产氧气面罩500万套,氧气管500万套,之后通过了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审批。并于2008年12月25日通过了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环保验工验收。2009年3月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获得海沧区海景东二路35号厂房(原厦门出口加工区02号工业厂房1号厂房)使用权,开始投建《医疗器械项目(扩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向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提交登记表相关材料,建设内容为年产苏醒球160万个,蛇管类350万个,之后通过了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审批,并于2009年9月1日通过了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环保验工验收。项目于2018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39号厂房排气筒编号为FQ-444701,39号厂房排气筒编号为FQ-444702。2019年5月28日,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氧气管产能扩充及自动化组装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17日取得了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厦海环审[2019]95号)。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590万美元元,实际环保投资额1.446万美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按照环评报告及相应批复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与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基本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为注塑机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海景东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塑料米注塑成型时加热挥发出来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PVC塑料米加热时产生的氯化氢气体。
项目在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39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FQ-444701(h=25m,风机风量为2000m3/h)排放,35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FQ-444702(h=18m)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0m3/h)。
(三)噪声
项目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次品,经收集后破碎,最终回用于生产;组立后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交由物业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使用后产生的液压油、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险仓库,之后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注塑机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海景东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在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39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FQ-444701排放,35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FQ-444702(h=18m)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次品,经收集后破碎,最终回用于生产;组立后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交由物业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使用后产生的液压油、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险仓库,之后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注塑机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海景东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FQ-444701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出口浓度在2.43-2.6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13×10-3-1.22×10-3kg/h之间,废气污染物中的氯化氢出口浓度在1.8-2.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9.81×10-4-1.14×10-3kg/h之间;FQ-444702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出口浓度在2.84-2.95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2.15×10-2-2.25×10-2kg/h之间,废气污染物中的氯化氢出口浓度在1.9-3.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1.44×10-2-2.29×10-2kg/h之间。废气的排放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及表2中排放标准,即排气筒高度≥15m,氯化氢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8kg/h。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在57-59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65dB(A)。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次品,经收集后破碎,最终回用于生产;组立后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交由物业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使用后产生的液压油、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险仓库,之后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一) 完善注塑工序的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 完善危废仓库的防渗措施及台账管理。
(三) 完善环保机构,加强人员培训。
六、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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