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佰昊泽模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金属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8月23日,厦门佰昊泽模具有限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对塑料制品、金属模具生产加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佰昊泽模具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锦园西二路507号厂房一楼之三。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模具生产加工,环评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400万个、金属模具200套;实际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400万个、金属模具200套,与环评相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塑料制品、金属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860m2,年产塑料制品400万个、金属模具200套,并于2018年11月21日通过原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厦集环审[2018]168号,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1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3.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按照环评报告及相应批复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与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基本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冷却用水以及乳化液兑水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锦园西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塑料米注塑成型时加热挥发出来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在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h=25m)排放(风量3000m3/h)。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注塑机、风机、机加工等机械设备,经采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部分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中使用活性炭收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冷却用水以及乳化液兑水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锦园西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屋顶通过活性炭净化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废气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进口平均速率0.03295kg/h,出口平均速率为0.008775kg/h,去除率为73.36%。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部分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中使用活性炭收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冷却用水以及乳化液兑水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锦园西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出口浓度最大值为3.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61×10-3kg/h;无组织废气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排放标准,即排气筒高度=25m,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27.5kg/h,无组织排放浓度≤3.2mg/m3。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8~62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部分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中使用活性炭收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一)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 危废仓库增设托盘,加强台账管理。
六、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佰昊泽模具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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