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恒荣生木制品厂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年1月21日,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恒荣生木制品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8年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木制包装产品。2017年,公司购买厦门市海沧区凤美路与凤美二路交叉口东侧土地(现门牌地址为:厦门市海沧区凤山社区凤山西路79号),建设工业厂房和木制包装产品生产线,建设“恒荣生木制品厂房”。环评中报备内容为:用地面积8720m2,建筑面积27280m2,年产木制包装产品60万件。目前,5层厂房和一栋2层门房均已建设完成,其中4层和5层已租赁给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使用;1-3层闲置待用,生产线还未投建。现对已建的主体工程厂房和门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期生产车间及工艺投入使用时,需另外立项进行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关于《恒荣生木制品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厦环(海)审〔2017〕148号)的批复。环评报备内容为:总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19478.449m2,用地面积8720m2,建筑面积27280m2,主要建设一栋5层厂房和一栋2层门房,年产木制包装产品60万件。
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3360.0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6%。



(四)验收范围
目前主体工程厂房和门房及其辅助工程已建成,生产线还未投入生产,故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仅针对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主体工程厂房和门房及其辅助工程进行验收。后期,待生产线投入生产后,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投建的厂房等建筑对应的经济技术指标与环评报备有些许变更,其余均与报备环评要求的建设情况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
污水:地块共布设1个化粪池,容积为6m3。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凤山西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河口区海域。
雨水:雨水经厂区布设的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二)废气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运行,不产生生产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已通过具体措施控制,对周边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运行;施工期噪声源在施工期已通过具体措施减震降噪,对周边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生产,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料回收利用或循环使用,不可回收物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污水:地块共布设1个化粪池,容积为6m3。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凤山西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河口区海域。
雨水:雨水经厂区布设的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运行,不产生生产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已通过具体措施控制,对周边影响较小。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运行;施工期噪声源在施工期已通过具体措施减震降噪,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生产,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料回收利用或循环使用,不可回收物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污水:地块共布设3个化粪池,两个位于北侧,容积均为50m3,一个位于东南角,容积为100m3,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海景南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河口区海域。
雨水:雨水经雨落管收集至雨水花园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绿化,一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系统。
2、废气治理设施
施工过程中,水泥袋的拆封和砂石装卸应注意;无雨天建筑工地应经常洒水;冲洗运送建材的车辆,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远,且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即无影响。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清洗车辆等措施。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运行,施工期噪声源在施工期已通过具体措施减震降噪,对周边影响较小。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敏感点居民点噪声值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线还未投入生产,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料回收利用或循环使用,不可回收物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后期生产线投入之后,需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进行验收工作;
(二)加强现场管理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
厦门市恒荣生木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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