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模特衣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模特衣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15日,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根据编制的模特衣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模特衣架加工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凤山社区凤山西路79号四层和五层。环评预计规模为:年产模特衣架25万个。实际规模为年产模特衣架25万个,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备内容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4月20日,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模特衣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3日取得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厦环审[2019]109号)。项目于2019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11月建设完成,目前已投用。项目从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处罚及违规记录。公司已完成排污登记并取得回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18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按照环评报告及相应批复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与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①环评报备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际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至水帘柜及喷淋塔,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变动原因:水帘柜和喷淋塔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废水经治理设施处理后可以实现废水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消耗量的同时有利于降低废水污染物排放。
②项目调整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等平面布置。变动原因:对项目平面布置进行重新规划,调整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等平面布置,便于原料及产品管理和运输。
③环评报备粉尘废气粉尘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实际粉尘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变动原因:项目定制打磨台集打磨和粉尘收集为一体,胚体置于打磨台上打磨,产生的粉尘直接通过侧面的收集口进入滤芯除尘系统(脉冲滤筒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对粉尘废气治理效率较好,处理后基本无尾气排放,项目粉尘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车间工作人员及大气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所列指标(即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逐项分析。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备内容的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喷漆水帘柜及喷淋塔,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1、修胚粉尘废气
打磨台集打磨和粉尘收集为一体,胚体置于打磨台上打磨,产生的粉尘直接通过侧面的收集口进入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初胚、喷漆等有机废气
喷漆废气采用水帘捕集吸收漆雾,剩余未被水帘柜捕集的漆雾随其余有机废气一同进入后续处理设施,利用喷淋塔和过滤棉进行去除。
除漆雾后的有机废气、调漆有机废气、烘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彩绘有机废气一起收集汇集至厂房屋顶,设置2套“喷淋塔+过滤器+UV光解净化设备+活性炭设施”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初胚有机废气和混合搅拌的有机废气经1套“过滤器+UV光解净化设备+活性炭设施”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经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主要为滑石粉废弃包装材料、脉冲滤筒除尘器设施收集粉尘、树脂边角料、水性漆废油漆桶、水性漆渣、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彩绘笔(HW49)、油性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喷漆废水处理设施污泥(HW49),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喷漆水帘柜,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苯乙烯废气平均排放浓度为0.8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3785kg/h;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3.4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64kg/h;二甲苯平均排放浓度为1.20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5345kg/h;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2.60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155kg/h。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苯乙烯均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16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73mg/m3;车间无组织废气中苯乙烯最大浓度值为0.19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89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值为0.349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相关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房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0~6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7~49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主要为滑石粉废弃包装材料、脉冲滤筒除尘器设施收集粉尘、树脂边角料、水性漆废油漆桶、水性漆渣、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彩绘笔(HW49)、油性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喷漆废水处理设施污泥(HW49),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喷漆水帘柜,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苯乙烯废气平均排放浓度为0.8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3785kg/h;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3.4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64kg/h;二甲苯平均排放浓度为1.20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5345kg/h;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2.60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155kg/h。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厂界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苯乙烯均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16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73mg/m3;车间无组织废气中苯乙烯最大浓度值为0.19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89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值为0.349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相关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房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0~6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7~49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主要为滑石粉废弃包装材料、脉冲滤筒除尘器设施收集粉尘、树脂边角料、水性漆废油漆桶、水性漆渣、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彩绘笔(HW49)、油性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喷漆废水处理设施污泥(HW49),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喷漆水帘柜,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由海沧污水处理厂进行调剂。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喷漆房、初胚车间的废气集气收集效率;
2、注意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国伎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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