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威金属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鹏威金属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鹏威金属加工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会单位有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恒绿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及一名专家。通过听取 验收报告、考察现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鹏威金属加工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西路 18 号 2#厂房 5 楼,面积 2816m2。主要从事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生产,扩建项目环评 设计总投资 500 万元,环保投资 20 万元,年加工锌合金水龙头零件 200 万件,扩建后 全厂产量不变,年产水龙头 6000 万套(含外购组装的 3000 万套);实际先期建设总投 资 200 万元,环保投资 10 万元,年加工锌合金水龙头零件 80 万件,扩建后全厂产量不 变,年产水龙头 6000 万套(含外购组装的 3000 万套)。项目不新增员工,扩建后全厂 员工人数仍为 1300 人,年生产 300 天,每班 8 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总体分为两个厂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位于厦门市海沧新 阳工业区后祥南路 88 号,二期位于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后祥西路 18 号。鹏威(厦门) 工业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先后进行了八次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在一期厂区内进行了四次 环境影响评价,二期厂区内进行了四次环境影响评价,二期厂区具体情况如下: 
二期厂区:《鹏威水暖器材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通过厦 门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厦环监[2006]表 096 号),后于 2012 年 08 月 27 日厂房通过验 收(验收意见);《鹏威水暖器材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通 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的审批(厦环海审[2016]45 号),后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的验收(环验海[2016]71 号);《鹏威水暖器材二期倒班 宿舍楼项目》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的审批(厦环海审 [2011]96 号),并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的验收(附件 2: 环验海[2016]6 号);《鹏威金属加工项目》于 2020 年 2 月 6 日通过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厦海环审[2020]15 号)。 本项目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开工建设,2020 年 4 月完成建设,并于 2020 年 5 月开 始 调 试 生 产 。 建 设 单 位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申 领 排 污 许 可 证 ( 证 书 编 号 : 9135020061205189P001P),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鹏威金属加工项目(阶段性)实际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 投资的 5%。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针对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鹏威金属加工项目”进行阶 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加工锌合金水龙头零件 80 万件,未投产部分待建设投产后再 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自动清光机 27 台,自动打砂机 6 台,实际建设自动清光机 3 台、自动打 砂机未建设,项目未投产部分待建设投产后再进行验收。项目主体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 环评基本一致,建设过程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且不新增职工人数,所需职工由现有职工进行调配,因此无新增 职工生活污水。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产生的粉尘废气。自动清光机,转台线,手动打砂机产生的抛 光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 2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 2 根 25m 高的排气筒(P1、 P2)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自动清光机、钻台线、手动打砂线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为确保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标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并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运 行状态,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项目无新增员工人数,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废气处理过程中布袋收集的粉尘和机加工(钻孔)过程产生的边角 料,产生量为 0.26t/a。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且不新增职工人数,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产生的粉尘废气。自动清光机,钻台线,手动打砂机产生的抛 光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 2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 2 根 25m 高的排气筒(P1、 P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 P1 排气筒出口排放浓度日均值为 1.87×104m3/h,排放浓度 均小于 20mg/m3,排放速率小于 0.374kg/h,P2 排气筒出口排放浓度日均值均为 4.88×104m3/h,排放浓度均小于 20mg/m3,排放速率小于 0.976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均小于 0.5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 1 中标准 限值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速率小于检出限,按检出限一半计算,处理 效率分别为 56.5%和 71.2%。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自动清光机、钻台线、手动打砂线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为确保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标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并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运 行状态,减少噪声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在 61~64dB(A)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 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项目无新增员工人数,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废气处理过程中布袋收集的粉尘和机加工(钻孔)过程产生的边角 料,产生量为 0.26t/a。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可知,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项目废气主 要为颗粒物,不属于总量控制指标,故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 法规要求,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认 真落实环保部门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做好了各项防治环境污染的工作,排放的各类污 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没有给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现已基本符合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能长期、稳定 地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鹏威(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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