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乐泰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橡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氟乐泰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鼎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含氟橡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含氟橡胶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氟乐泰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3.位置:同安区大埔路36号1#厂房一楼之七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简述: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522m2,总投资200万元,年加工含氟橡胶约15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氟乐泰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总:13599527500
联系邮箱:xmzhcg@163.com
联系地址:同安区大埔路36号1#厂房一楼之七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山东省鼎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工18030041872
联系邮箱:755734414@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祝舜路三号院内西周综合汽配城203-02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HDUWnMv0JSbD0-Q2WqMAw 
提取码:yb7s 
您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email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氟乐泰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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