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 区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 区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20 年 10 月 24 日,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主持召开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 湾作业区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 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特邀三位专家,共 6 人,会议 成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 情况,听取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竣工验收报告的介 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位于福州港三 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内,码头年吞吐量 260 万吨,其中碎石 10 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碎石堆场采用带式皮带输送机将碎石从堆场运至船上;碎石 散货堆场(5200m2),堆场程高约 5.4m,堆场地面设有 1 排漏斗式进口(12 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项目原环评报告书批复情况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 年 6 月 8 日获得《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 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评[2013]48 号); 
2、新增货种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及批复情况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工程新增货种环境影响专题报 告》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获得《宁德市环保局关于同意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 作业区 8#、9#泊位工程新增货种的函》(宁市环监函[2014]64 号)。 
3、新增货种(铜精矿)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及批复情况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工程新增货种(铜精矿)环境 影响专题报告》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获得《宁德市环保局关于同意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工程新增货种(铜精矿)的复函》(宁市环监函[2016]16 号)。
4、新增散装水泥、粉煤灰等建筑粉料货种备案情况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工程新增散装水泥、粉煤灰等 建筑粉料装卸工艺及环保措施方案论证》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获得宁德市环保 局建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宁环保违建备[2016]5 号)。 
5、规模调整情况及三次新增货种后的情况 规模调整情况及三次新增货种后的情况建设内容为:新建 5000 吨级(8#泊 位)和 3 万吨级(9#泊位)通用泊位各一个,年吞吐量 260 万吨,其中碎石 10 万吨、石板材 20 万吨、钢材 45 万吨、机电产品 12 万吨、其他件杂货 3 万吨(主 要为新能源电池、汽摩配件、服装、机械设备等)、红土镍矿 60 万吨、铜精矿 60 万吨、散装水泥及粉煤灰等建筑粉料 50 万吨。8#、9#泊位工程于 2017 年 9 月 7 日通过了验收(宁市环验[2017]15 号)。
 6、现建设单位将散装货物碎石的堆场及装卸方式进行变更:对现有碎石露 天堆场进行封闭改造,同时将碎石的装卸方式由原来的车卸改为皮带输送装卸, 减少无组织排放。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碎石运输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 于 2019 年 7 月上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1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新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进行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 
(二)废气 (1)项目碎石堆场建设越 7m 高防尘围挡,并在围挡上安装喷淋装置,洒 水装置约 2m 左右设置一个喷头,喷头流量约为 2L/min。(2)变更后碎石运输采用带式皮带机进行运输,皮带运输机安装封闭廊道。 (3)为减轻汽车运输扬尘的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港区设清扫车和洒水车, 定期对道路和作业场地进行清扫和洒水,以防止扬尘污染。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加装减震 基础和隔音设施,维护设备良好运行状态,使噪声得到一定程度的衰减,达到减 震降噪的目的。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不新增职工,主要固体废物为带式皮带输送机运行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 滑油,依托现有的机修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宁德市德信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进行转运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现场检查并审阅 有关材料,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基本 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 8#、9#碎石运输项目(变更)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六、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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