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晟华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18日,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和路56号1号楼西侧一楼,系租赁厦门华云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年产水箱配件10t、工艺品配件24t,实际规模为年产水箱配件10t、工艺品配件24t,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7年8月由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送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2017年5月,由于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直接使用车间排风扇外排,被责令停产整治。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厦门晟华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卫浴件组装项目的环评内容,包括环保设施竣工后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为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对拌料间和破碎机进行密闭处理,粉尘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通过安装减震垫、拌料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环境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对拌料间和破碎机进行密闭处理,粉尘不外排。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通过安装减震垫、拌料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的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1.0x50%)≤5.5kg/h))。
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61~64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海沧环境保护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 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和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二) 严格落实拌料工艺和破碎工艺的密闭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外排。
(三) 整治空压机房,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和路56号1号楼西侧一楼,系租赁厦门华云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年产水箱配件10t、工艺品配件24t,实际规模为年产水箱配件10t、工艺品配件24t,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7年8月由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送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2017年5月,由于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直接使用车间排风扇外排,被责令停产整治。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厦门晟华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卫浴件组装项目的环评内容,包括环保设施竣工后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环境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为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对拌料间和破碎机进行密闭处理,粉尘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通过安装减震垫、拌料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环境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对拌料间和破碎机进行密闭处理,粉尘不外排。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位置,通过安装减震垫、拌料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由风机引至屋顶后通过一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的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1.0x50%)≤5.5kg/h))。
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61~64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废(0.288t/a)及生活垃圾(0.9t/a),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沉降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阳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海沧环境保护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企业整改以及报告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 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和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二) 严格落实拌料工艺和破碎工艺的密闭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外排。
(三) 整治空压机房,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晟华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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