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63号5#厂房3楼东侧厂房
建设过程:建设单位于2018年06月委托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08月07日取得厦门市海沧环境保护局《关于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海)审〔2017〕157号)。2018年8月底,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建设,开始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11月底委托厦门威正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后视镜及风口组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8年11月16日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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