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D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 11 月 26 日,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
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扩建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
火炬高新产业翔安西路 E5 幢 8073 号,主要从事 LED 显示屏的生产制造。项目设计总
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建筑面积 14258.11m 2 ,项目环评预计年新增
LED 室内显示屏 500 面、LED 户外显示屏 700 面、LED 室内显示模组 160 万个、LED
户外显示模组 570 万个。新增员工 152 人,不提供餐饮及住宿,日工作 8 小时,年生产
300 天。项目实际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建筑面积 14258.11m 2 ,实
际新增 LED 室内显示屏 500 面、LED 户外显示屏 700 面、LED 室内显示模组 160 万个、
LED 户外显示模组 570 万个。与环评相符。
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达:LED 室内显示屏 1000 面、LED 户外显示屏 1400 面、LED
室内显示模组 300 万个、LED 户外显示模组 1200 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有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项目于 2010 年 5 月 13 日获得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
局的环评批复意见,并于2011年11月2日获得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的验收批复。
2013 年委托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获
得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审批意见(厦环翔审[2013]环 106 号)。
项目于 2014 年 1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4 月竣工投产,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
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率为 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扩建项目的建
设内容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配
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安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 SMT 贴装工序、注塑工序、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
废气以及焊接废气。
1、有机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SMT 贴装废气、喷涂废气、注塑废气,均通过在操作机台
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经管道引至楼顶同一套“低温等离子+UV 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
后,汇聚成一根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焊接废气
项目焊接废气通过在操作台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一根 25m 高的
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项目产品生产加工时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
声,噪声值约 65-80dB(A),采用先进的设备、厂房隔音、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
距离衰减后,噪声得到一定衰减。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 SMT 工序中的空底盘带以
及包装袋、插件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脚、屏体组装过程中切割剩余的废木材,产生量约
为 2.5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锡
渣、废弃的钢网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漆渣、废胶水罐和锡膏罐,
产生量约为 2.5t/a。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交
由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其他固废: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约 22.8t/a,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
卫部门集中处置;项目机台设备维护保养擦拭产生的废弃的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2016 年)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属豁免危废,
混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保部门集中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
测报告》(报告编号:XMHJ(2018)1441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民安大道市
政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 SMT 贴装、波峰焊、喷涂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 25m),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 1 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未高出周围 200m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表
列排放速率标准 50%执行,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0mg/m 3 ,排放速率≤5.675kg/h;苯排
放浓度≤12mg/m 3 ,排放速率≤0.65kg/h;甲苯排放浓度≤40mg/m 3 ,排放速率≤0.75kg/h;
二甲苯排放浓度≤40mg/m 3 ,排放速率≤0.75kg/h;非甲烷总烃≤100mg/m 3 ,排放速率
≤13.75kg/h。
(三)噪声
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最大值为 62dB(A),厂界夜间噪声排
放最大值为 52dB(A),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
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翔安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经报告修改完善后,
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危废仓库标识标牌及台账管理;
2、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环保设施应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能长期、稳
定地达标排放。
七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验收专家组签名 :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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