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生产加工迁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生产加工迁建项目由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原址位于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32-33号一层厂房,现拟迁建到厦门同安区同明路586-1号一层厂房。迁建后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总建筑面积2210m2,拟从事活塞、橡胶制品、模具、等离子燃烧处理设备生产,年产活塞240万个、橡胶制品600万个、模具600副、等离子燃烧处理设备2套。拟聘职工人数30人,年工作日250天,三班制,每天工作时间22小时。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生产加工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志明,电话13606013897
通讯地址:厦门同安区同明路586-1号一层厂房

三、项目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951-4112767;
邮箱:458581846@qq.com

四、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运营期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有影响;炼胶及热压/射出成型、由于胶料受热会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固废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

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在营运期将会对周边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能够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要求。

六、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7年4月22日-5月5日,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及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生产加工迁建项目由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原址位于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32-33号一层厂房,现厦门同安区同明路586-1号一层厂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同安区域发展规划、同安区土地利用规划及同安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要求,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经过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得到平衡解决;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在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杜绝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单位:厦门铭格五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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