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宝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太阳眼镜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厦门宝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太阳眼镜生产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太阳眼镜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
 
厦门宝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2号,租用厦门鑫志鸿发展有限公司5号厂房1-3楼,租用面积约2942平方米,设计年产48万付太阳眼镜。厂区内设注塑区、抛光区、打样车间、喷漆房、仓库和办公区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厦门宝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2号
联系人:徐梅绸
联系电话:13606914078 传真: 86-592-5786369
电子邮箱:may.xu@pos-opt.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邮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4112767
电子邮箱:458581846@qq.com  
联系人:赵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

委托评价单位→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实施→环境影响预测→提出环保措施与建议→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2. 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询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个人、部门及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公告时间:本公告自公布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厦门宝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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