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富一锦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制造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对“福建富一锦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制造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项目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富一锦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制造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项目位于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3地块A2厂房(官桥镇莲峰工业园)。项目总投资480万元,主要从事PE膜塑料袋、吸塑产品生产,生产规模为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3地块A2厂房(官桥镇莲峰工业园)。主要建筑面积约16437.95平方米,项目拟聘员工15人(均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富一锦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HL-3地块A2厂房
联系人:小谢
联系方式:78554487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德化县兴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陶瓷制品加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德化县兴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陶瓷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富一锦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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