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2日,根据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位于翔安区内厝镇内岗中路98号A栋1楼110。主要从事栏杆、楼梯护手加工,厂房系租赁,总租赁面积500m2。实际建设年产栏杆25t/a,楼梯护手30t/a,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16日通过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厦翔环审[2019]101号。
本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竣工,并于2019年12月开始调试生产,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4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针对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栏杆、楼梯护手加工项目”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设备、原辅材料变动情况:环评设计焊接为氩弧焊,实际建设为二氧化碳保护焊,二氧化碳保护焊与氩弧焊相比较有生产率高,焊接成本低,气体来源广等优点。项目实际建设焊丝及切割液使用量较少。
项目环保设施变动情况:环评设计废气燃料废气和烘干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处理,焊接、角磨、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并入烘干废气排气筒并为一股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焊接烟尘、角磨机打磨产生金属颗粒物、喷粉粉尘、燃烧炉燃料废气、烘箱烘烤产生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设备、原辅材料变动均不增加污染物产生,环保设施变动符合污染治理工艺,项目性质、建设地点、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氨氮、COD、BOD5、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在线切割液中切割,因此,切割过程无粉尘产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焊接烟尘、角磨机打磨产生金属颗粒物、喷粉粉尘、燃烧炉燃料废气、烘箱烘烤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由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在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为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标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并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1t/a,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为2t/a,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产生量为1t/a,项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由于项目暂无危废产生,待后期产生后再与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转移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氨氮、COD、BOD5、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在线切割液中切割,因此,切割过程无粉尘产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焊接烟尘、角磨机打磨产生金属颗粒物、喷粉粉尘、燃烧炉燃料废气、烘箱烘烤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封闭设施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浓度值值为1.74mg/m3,监测结果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即封闭设施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4.0mg/m3,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3,排放速率均小于0.179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2mg/m3,排放速率均小于6.14×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小于2.5mg/m3,排放速率均小于0.22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小于0.1mg/m3,排放速率均小于8.83×10-4kg/h,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去除率分别为85.1%、86.0%,氮氧化物去除率分别为67.1%、65.9%,由于废气处理设施进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检出限,因此去除率均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在61~65dB(A)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的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1t/a,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为2t/a,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产生量为1t/a,项目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车间,由于项目暂无危废产生,待后期产生后再与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转移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可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污水厂统一调度,故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需进行总量控制,但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验收监测结果均小于检出限,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环评审批总量控制要求执行。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环保部门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做好了各项防治环境污染的工作,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没有给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现已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能长期、稳定地达标排放;
(2)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大规模环境污染。
(3)建设单位尚未购买总量,应尽快于海峡交易平台购买总量。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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