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 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介
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30日,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瑶头村,是一家专业从事清理、回收餐饮业产生的废弃地沟油渣,经过深加工提炼成生物柴油、皮革加脂剂等产品的企业,兴重公司成功开发出一套完整的循环利用地沟油渣处理生产工艺核心技术,有效地防止了“地沟油”流向餐桌,为厦门市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作出了贡献。公司先后被评为厦门市“收集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示范单位”、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根据《厦门市村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项目现所在位置即同安区祥平街道瑶头村已于2020年下半年纳入征迁范围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兴重公司需于2021年完成搬迁工作。因此,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租赁厦门苏春兴合金公司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碧云南路19-29号的厂房,建设“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项目”,迁建后年产本成品工业油脂20000吨。
迁建后产污及处置情况如下:
(1)废水
迁建后,厂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原料桶/地面/车辆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产系统外排废水(生产过程中压滤、三相分离废水)、废气除臭外排废水、实验室排水和初期雨水。
项目生产废水(锅炉废水外)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锅炉废水直接通过厂区管网外排至市政污水管道内;近期,废水后经后曾污水泵站排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远期,待洪塘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且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洪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出水水质均符合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石油类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环境内,故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
炼油锅、煎炸油罐、地沟油罐区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单独设置一根收集主管,进入一套“冷凝器+气液分离器+生物滤池+植物液洗涤喷淋塔”(TA001)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车间内成品储罐区,三相离心机区,餐厨垃圾装卸和制浆区,浆液加热罐区和车间外成品储罐区单独设置一根收集主管,进入一套“冷凝器+气液分离器+生物滤池+植物液洗涤喷淋塔”(TA002)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整个车间从厂房顶部定点开后收集单独设置一根主管,可保证车间时刻处于微负压状态,对生产设备、原料桶不够严密所泄漏的无组织恶臭气体进行二次收集,进入一套“冷凝器+气液分离器+生物滤池+植物液洗涤喷淋塔”(TA003)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蒸汽发生器燃烧柴油和污水处理站UASB设施产生沼气的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DA002)。
非甲烷总烃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2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及表3表生产工艺废气中有机气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8kg/h,单位周界浓度≤2.0mg/m3;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相关标准限值,即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单位周界≤0.06mg/m3;氨排放速率≤4.9kg/h,单位周界≤1.5mg/m3;臭气浓度排气筒≤2000(无量纲),单位周界≤20(无量纲),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各生产线所使用的各类输油泵、真空泵、空压机、各类机泵、风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在55~90dB(A)之间。本项目拟将各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冷却水塔除外),设减振基础,风机进出口均安装消声器,高噪声设备设单独的设备间隔声,各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降噪、消声措施及厂房隔声,可综合降噪15~30dB(A)。
本项目每天工作24小时,根据预测,厂界处昼间噪声预测值为41.3~51.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①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固体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一般工业固废若随意堆放,不仅影响景观卫生,露天情况下被阳光暴晒或雨水淋溶, 容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转移到外环境中,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集中收集于指定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堆放,定期出售给物资部门资源回收,做好进出库台账记录,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转运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相关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不擅自倾倒、堆放。
废液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隔油池油脂作为原辅料回用于生产;固体渣(含栅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后,在厂区内规范贮存,固废能得到有效再利用,不直接排放于外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纸屑、公厕垃圾等,若不及时清理,易滋生细菌、产生蚊蝇、散发恶臭等。厂区内定点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何作用?您认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您认为运营过程中,可能对您(或团体)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您(或村庄)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是什么?您是否赞成项目建设。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碧云南路19-29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5997779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5 月25日~2021年6月7日。 

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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