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3月27日,福建省政和恒阳竹木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共计5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概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和恒阳竹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付智,主要从事竹制品的加工生产,位于政和县东平镇东平村东兴路138号(白鹭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365m2,建筑面积3300m2,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完成后计划年产竹板33万平方米/年,员工人数40人,工作制度为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福建省恒顺竹业有限公司将政和县东平镇东平村东兴路138号(白鹭工业园区)地块土地转让给本公司,2020年1月21日公司在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可分为土建项目和生产项目,其中土建项目部分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项目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035072500000007,并于2020年3月15日完成厂房建设,建设标准钢结构竹制品加工厂房2栋,占地面积10365m2,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关于生产项目,公司于2020年2月委托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政和县福建省政和恒阳竹木有限公司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上报审批,2020年5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备基本一致。
原环评中锅炉吨数为6t/h,锅炉废气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烟囱(G2)排放。实际锅炉吨数为2t/h,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4内容,排气筒高度应达到30m。但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多山,地势复杂,因此受场地限制,排气筒高度建设为18m。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烟囱(G2)排放。根据监测数据可以看出达标外排,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处理后人工清掏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浇肥。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有农田400亩,主要为稻物种植、蔬菜种植等,参照《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3),项目所在位置农业灌溉分区为Ⅰ区丘陵山地湿润区,用水定额按200m3/亩,即项目周边农田所需浇灌量为80000m3,满足本项目废水接纳要求。
参照《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的研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5年第10期),生活污水用于农灌可充分利用土壤对污染物的吸附、分解、迁移、转化及农作物吸收、降解作用,达到消除污染物的目的,实现生活污水“汛贮干用、忙水闲用,点滴归田、不入河流”的综合治理目标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要求,防止区域河流免受生活污水污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人工清掏清理用于农田浇肥,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毛竹加工粉尘废气:项目精刨机等设备配套建设集气管道,将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1)高空排放。
胶合废气:项目胶合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3)排放。
锅炉废气:生物质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8m高烟囱(G2)高空排放。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设备噪声主要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毛竹边角料及除尘器截留粉尘、包装废弃物、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截留燃料灰渣。毛竹边角料及除尘器截留粉尘集中收集后运至锅炉房作为燃料燃烧。包装废弃物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锅炉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截留燃料灰渣外售作为农业肥料。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含油废抹布,验收期间,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产生量较少规范贮存于危废间内,后期产生较多量时将签订协议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实际回用于保养工序,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转运处置。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污染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排放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中,锅炉排水回用于水膜除尘设备内;炭化废水设置有收集池收集,之后用抽水泵喷淋于燃料,进入锅炉燃烧,不外排。
(2)废气排放情况
项目毛竹加工粉尘通过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G1),锅炉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烟囱(G2),胶合废气通过集气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15m高排气筒(G3)处置。
根据检测结果,毛竹加工粉尘废气的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5.2.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0.43kg/h,去除效率为71.7%,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锅炉废气的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6.5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3.465×10-2kg/h;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57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7.5×10-2kg/h;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181.5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0.236kg/h;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3.1%,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14.8%,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9.1%。排出口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限值,即颗粒物小于80mg/m3,二氧化硫小于400mg/m3,氮氧化物小于400mg/m3。胶合废气的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甲醛平均浓度为0.125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1.705×10-5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木材加工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即排放浓度小于5mg/m3,排放速率小于0.18kg/h。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颗粒物浓度在0.094mg/m³-0.288mg/m³之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即颗粒物厂界浓度小于1.0mg/m3;甲醛浓度在0.02mg/m³-0.05mg/m³之间,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3要求,即排放浓度小于0.1mg/m3。
项目各项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3)噪声排放情况
厂界外布设4个监测点,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0-64dB(A)之间,本项目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4)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毛竹边角料及除尘器截留粉尘、包装废弃物、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截留燃料灰渣。毛竹边角料及除尘器截留粉尘集中收集后运至锅炉房作为燃料燃烧。包装废弃物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锅炉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截留燃料灰渣外售作为农业肥料。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含油废抹布,验收期间,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产生量较少规范贮存于危废间内,后期产生较多量时将签订协议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实际回用于保养工序,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转运处置。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肥不外排;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毛竹加工粉尘废气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胶合废气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8m高烟囱高空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验收期间,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废化学品包装桶产生量较少规范贮存于危废间内,后期产生较多量时将签订协议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实际回用于保养工序,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转运处置。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政和县恒阳竹木板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较规范,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项目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第八条规定的不能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各种情形,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完善管理台账记录。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福建省政和恒阳竹木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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