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月20日,厦门泰谷酒店有限公司根据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泰谷酒店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号厦门第一广场副楼,主要从事酒店(住宿、餐饮)等服务,该项目使用地下一层、一层、五层至二十七层,一层为大堂、五层为餐厅、六至二十七层为酒店的行政客房,客房总数322间(套),每天最高接待449位客人,现有员工约150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1年7月13日获得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思]监[2011]676号)。
本项目属于四十四、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商业综 合体、宾馆、酒店、 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项目,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1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厦门泰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变更情况分析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清单内容进行逐项分析。项目性质不变,项目建设地点不变,主要生产工艺不变,项目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不属于重大变更,建设过程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主要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职工的生活用水、餐饮废水及住酒店旅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等。
(2)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共设有两个化粪池,单个化粪池有效容积为100m3,职工活污水及旅客的生活污水依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职工活污水及旅客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1)主要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厨房油烟废气。
(2)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在厨房灶头上方安装集气罩,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面排放。
(三)噪声
(1)主要污染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2)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引进技术先进、工艺成熟、低噪声的设备,加装避震基础和隔音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经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噪声得到一定衰减。
(四)固体废物
(1)主要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为员工的生活垃圾,餐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脂以及餐厨垃圾。
(2)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餐厨垃圾,集中存放后,委托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每日定时清运处理。
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的废弃油脂,定期收集,委托厦门洁绿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项目员工以及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共设有两个化粪池,分别位于项目东北面和西北面(详见附图1),单个化粪池有效容积为100m3,职工活污水及旅客的生活污水依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职工活污水及旅客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出口各污染物日均值:pH为7.4~7.5,氨氮为34.8mg/L、36.9mg/L,悬浮物为274mg/L、250mg/L,化学需氧量为313mg/L、341mg/L,BOD5为105mg/L、112mg/L,动植物油为10.7mg/L、9.83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即pH 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
(二)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引进技术先进、工艺成熟、低噪声的设备,加装避震基础和隔音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噪声得到一定衰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界、西北界周昼、夜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靠交通干道的东南界、西南界昼、夜噪声均满足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三)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厨房油烟废气,通过在厨房灶头上方安装集气罩,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面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厨房油烟排放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不合格品产生量由原厂家回收;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棉芯、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均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随不合格品一同由镜片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和批复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不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同意通过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避免二次污染;
2、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及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厦门泰谷酒店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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