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17日,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专家组、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人员等,共计5人。
根据《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大道492号五楼西侧投建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环评报备内容为:租赁面积1400㎡,招聘职工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天10小时,产能为年产格栅片10万片。实际建设内容为:租赁面积1400㎡,招聘职工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天8小时,产能为年产格栅片10万片,与环评基本相符。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编制,并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集环审〔2021〕168号)。
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排污登记编号为:91350211MA8U8T1R94001X。
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始建设,2022年4月完成建设。从立项到竣工投产,无环境违法、投诉与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投建过程中,由于生产设备升级,浸泡槽1个改为建设自动化浸入机2台,生产效率提高,实际生产时间较原环评减少,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备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灌口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废气调漆、浸泡、晾置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烘干设备(共计8台)位于烘干间,浸泡间和烘干间均为独立密闭车间,项目日常生产时门窗封闭,烘干间至外部其他不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进出入位置设置双重门,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调漆、浸泡、晾置及烘干废气直接通过收集装置收集之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风量为10000m3/h)。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直接交还给客户,由客户处置。
危废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油漆和稀释剂沾染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排放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灌口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可达到杏林水质净化厂的接管要求,不会影响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
(2)废气排放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日平均产生浓度为23.6mg/m3和27.9mg/m3,日平均排放速率为0.25kg/h和0.289kg/h,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82.5%和80.5%,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限值要求(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2.4kg/h)。密闭车间外、密闭设施旁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为3.73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限值要求 (密闭设施外浓度≤4.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3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3限值要求 (厂界浓度≤2.0mg/m3)。
(3)噪声排放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在61.1~62.9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直接交还给客户,由客户处置。
危废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油漆和稀释剂沾染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全厂来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外排,不产生和外排生产废水;有机废气直接通过收集装置收集之后一起经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包装废弃物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合格品直接交还给客户,由客户处置。危废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仓库,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格栅片塑料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较规范,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福建益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项目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第八条规定的不能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各种情形,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危废仓库的规范化管理。
2.加强车间密闭,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厦门兴晟天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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