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哲宸齿轮有限公司齿轮生产加工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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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d0720 发起了问题 • 1 人关注 • 0 个回复 • 1698 次浏览 • 2018-05-04 • 来自相关话题

联发滨海D2-1地块项目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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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baoguanjia 发起了问题 • 1 人关注 • 0 个回复 • 1096 次浏览 • 2018-05-03 • 来自相关话题

奥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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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huanbaoguanjia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73 次浏览 • 2018-05-02 • 来自相关话题

2017年 11 月 30 日,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根据《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邵武市吴家塘镇杨家圩村,主要产品规模:项目年存栏生猪2700头,年出栏生猪5400头,占地面积120亩,主要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其中公猪栏1座,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匹配存栏7头;定位栏2座,建筑面积共600平方米,匹配存栏200头;分娩栏1座,建筑面积共300平方米,匹配存栏68头;保育栏7座,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匹配存栏1000头;育肥栏3座,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匹配存栏1500头;配套建设饲料加工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楼及废水处理、沼气脱硫、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已投产并运行。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6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223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1%。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建设工程与设计方案对比基本没有存在变动、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A/A/O+生化鱼塘”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浇灌,处理能力70t/d,配套消纳的农地为25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排放。

(二)废气
项目猪粪经干湿分离处理后的,干粪贮存和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降低恶臭产生;生产管理上选用绿色畜禽饲料并控制养殖密度,猪舍安装通风设施,使用吸附剂除臭,厂区进行植树的措施降低恶臭影响。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南平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在线监控安装情况
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废水最终通过管道用于租赁的消纳农地进行消纳处理,不外排。

2.废气
监测期间,厂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要求,饲料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本项目基本已达到相关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组:

验收组名单见附件。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    
2017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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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 月 30 日,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根据《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存栏母猪270头,生猪2700头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邵武市吴家塘镇杨家圩村,主要产品规模:项目年存栏生猪2700头,年出栏生猪5400头,占地面积120亩,主要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其中公猪栏1座,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匹配存栏7头;定位栏2座,建筑面积共600平方米,匹配存栏200头;分娩栏1座,建筑面积共300平方米,匹配存栏68头;保育栏7座,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匹配存栏1000头;育肥栏3座,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匹配存栏1500头;配套建设饲料加工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楼及废水处理、沼气脱硫、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已投产并运行。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6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223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1%。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建设工程与设计方案对比基本没有存在变动、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A/A/O+生化鱼塘”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浇灌,处理能力70t/d,配套消纳的农地为25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排放。

(二)废气
项目猪粪经干湿分离处理后的,干粪贮存和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降低恶臭产生;生产管理上选用绿色畜禽饲料并控制养殖密度,猪舍安装通风设施,使用吸附剂除臭,厂区进行植树的措施降低恶臭影响。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南平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在线监控安装情况
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废水最终通过管道用于租赁的消纳农地进行消纳处理,不外排。

2.废气
监测期间,厂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要求,饲料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干清粪、沼渣、污泥等供给周边村民堆肥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猪尸体及胎衣做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本项目基本已达到相关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组:

验收组名单见附件。
 
福建省邵武市新奥养猪专业合作社    
2017年 11 月 30 日       

邵武市新奥养猪场.jpg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huanbaoguanjia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378 次浏览 • 2018-05-02 • 来自相关话题

2017年11月21日,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宁德市组织召开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NMP)治理单位(福州盛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州宇澄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及特邀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项目现场,检查了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自查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科高新园区新建“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并于2017年完工后投入试生产。本项目厂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科高新园区工业路东侧、团圆路北侧、建工路(原十六号路)西侧、东岐村南侧,占地面积267058.17m2。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生产厂房1幢、30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设施,并在厂房一新增7台隔膜涂布机对隔离膜进行预处理,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一期项目各建(构)筑物已建成投产,建设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工程于2017年7月投入试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能源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于2016年4月6日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编制《新能源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6月28日通过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审批(东侨环[2016]23号)。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完善合理投资,公司调整建设计划对原湖西数码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将原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77000万只(92.4亿Wh)分成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生产厂房1幢、30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设施,并在厂房一新增7台隔膜涂布机对隔离膜进行预处理,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2018年进行二期的建设,包括生产楼2幢,建设48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4.74亿只(56亿Wh)。分期建设后,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减少18条,但由于单线产能的提升及市场要求电池容量的增加,一期、二期合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7.7亿只(91亿Wh),生产规模与原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委托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编制“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建设环境影响补充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于2017年9月20日取得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关于同意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分期建设的函”(东侨环函[2017]4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9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66.5万元,占总投资的0.6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50t/d,处理工艺为:阴阳极预处理+厌氧+水解+二级AO。生产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建设13个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配套建设一套日处理600t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①粉尘废气
本项目搅拌制浆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车间配套2 台移动式集尘器在加料口将粉尘集气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剩余极少量尾气在车间内逸散。配料车间设置小型投料房,房内逸散的粉尘收集后再利用。

②有机废气
阴极涂布烘干经6套塔式回收器收集后,分别通过6根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废气
项目共设2台燃天然气锅炉,每台锅炉配1根排气烟道,2根排气烟道通过一根高为25m的集束式烟囱排放。

④恶臭废气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和食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过收集后,通过风机将集中收集的臭气送入洗涤塔进行碱洗后分别通过18m和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⑤焚烧塔废气
焚烧塔废气收集后采用“洗涤塔+吸附”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

⑥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台座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废有机溶剂定期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定期交由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学试剂玻璃空瓶定期交由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铜箔、废铝箔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阴极片、废电芯、废电池、集尘灰收集后委托电池回收商回收处置;废阳极片综合利用;废气洗涤塔吸收废液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阴阳极沉淀池沉淀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供应商回收烧制水泥;粉料的包装袋、废NMP由供应厂商回收。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配备应急设施及装备, NMP罐区设有4000m3应急池,另设有45m3和30m3两个泄漏事故应急池,并通过临时管道相互备用,配备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并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储罐区设置围堰,建立应急预案等。

该项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了《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并于2017年11月10日取得复审意见,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在生产废水处理站综合出口设立规范化排污口监测采样平台,安装流量、CODCr、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完善中控系统,做好设备维保工作,确保数据长期有效。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污水总排放口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10.6m3/a,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0.01725m3/万只,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即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0.8m3/万只。

2.废气
项目NMP工艺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标准要求。
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标准要求。
食堂废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
焚烧塔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西侧、北侧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厂界东侧、南侧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废有机溶剂定期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定期交由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学试剂玻璃空瓶定期交由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铜箔、废铝箔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阴极片、废电芯、废电池、集尘灰收集后委托电池回收商回收处置;废阳极片综合利用;废气洗涤塔吸收废液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阴阳极沉淀池沉淀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供应商回收烧制水泥;粉料的包装袋、废NMP由供应厂商回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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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宁德市组织召开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NMP)治理单位(福州盛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州宇澄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及特邀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项目现场,检查了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自查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科高新园区新建“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并于2017年完工后投入试生产。本项目厂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科高新园区工业路东侧、团圆路北侧、建工路(原十六号路)西侧、东岐村南侧,占地面积267058.17m2。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生产厂房1幢、30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设施,并在厂房一新增7台隔膜涂布机对隔离膜进行预处理,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一期项目各建(构)筑物已建成投产,建设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工程于2017年7月投入试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能源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于2016年4月6日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编制《新能源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6月28日通过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审批(东侨环[2016]23号)。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完善合理投资,公司调整建设计划对原湖西数码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将原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77000万只(92.4亿Wh)分成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生产厂房1幢、30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设施,并在厂房一新增7台隔膜涂布机对隔离膜进行预处理,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2018年进行二期的建设,包括生产楼2幢,建设48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4.74亿只(56亿Wh)。分期建设后,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减少18条,但由于单线产能的提升及市场要求电池容量的增加,一期、二期合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7.7亿只(91亿Wh),生产规模与原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委托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编制“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建设环境影响补充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于2017年9月20日取得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关于同意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分期建设的函”(东侨环函[2017]4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9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66.5万元,占总投资的0.6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湖西产业园数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50t/d,处理工艺为:阴阳极预处理+厌氧+水解+二级AO。生产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建设13个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配套建设一套日处理600t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进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①粉尘废气
本项目搅拌制浆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车间配套2 台移动式集尘器在加料口将粉尘集气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剩余极少量尾气在车间内逸散。配料车间设置小型投料房,房内逸散的粉尘收集后再利用。

②有机废气
阴极涂布烘干经6套塔式回收器收集后,分别通过6根27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废气
项目共设2台燃天然气锅炉,每台锅炉配1根排气烟道,2根排气烟道通过一根高为25m的集束式烟囱排放。

④恶臭废气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和食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过收集后,通过风机将集中收集的臭气送入洗涤塔进行碱洗后分别通过18m和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⑤焚烧塔废气
焚烧塔废气收集后采用“洗涤塔+吸附”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

⑥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21m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台座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废有机溶剂定期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定期交由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学试剂玻璃空瓶定期交由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铜箔、废铝箔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阴极片、废电芯、废电池、集尘灰收集后委托电池回收商回收处置;废阳极片综合利用;废气洗涤塔吸收废液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阴阳极沉淀池沉淀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供应商回收烧制水泥;粉料的包装袋、废NMP由供应厂商回收。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配备应急设施及装备, NMP罐区设有4000m3应急池,另设有45m3和30m3两个泄漏事故应急池,并通过临时管道相互备用,配备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并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储罐区设置围堰,建立应急预案等。

该项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了《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并于2017年11月10日取得复审意见,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在生产废水处理站综合出口设立规范化排污口监测采样平台,安装流量、CODCr、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完善中控系统,做好设备维保工作,确保数据长期有效。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污水总排放口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等级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10.6m3/a,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2.96亿只(35亿Wh),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0.01725m3/万只,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即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0.8m3/万只。

2.废气
项目NMP工艺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标准要求。
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标准要求。
食堂废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
焚烧塔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西侧、北侧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厂界东侧、南侧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废有机溶剂定期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鸿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定期交由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学试剂玻璃空瓶定期交由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铜箔、废铝箔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阴极片、废电芯、废电池、集尘灰收集后委托电池回收商回收处置;废阳极片综合利用;废气洗涤塔吸收废液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阴阳极沉淀池沉淀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供应商回收烧制水泥;粉料的包装袋、废NMP由供应厂商回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宏都·尚城”商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huanbaoguanjia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88 次浏览 • 2018-05-02 • 来自相关话题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晚上在华安经济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宏都·尚城”商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及特邀的3位专家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兴建的“宏都·尚城”商住小区项目位于华安县丰山镇湖平、内角村,即华安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二十九路以南、规划二十六路以西、浦家线以北规划地块。该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为50342m2,总建筑面积103269m2,建设商住楼75000.9m2,商业店面5443.2m2,超市3987.5m2,商业办公5634.6m2,配套用房352.8m2,架空层195m2,骑楼1349.5m2,地下室11305.5m2。同时项目配套路面硬化、绿化、消防、安防、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宏都•尚城”商住小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主要建设小区北部的1#-9#楼,其中1幢11层住宅楼(1#楼),6幢6.5层住宅楼(2#、3#、4#、6#、7#、8#),1幢6层住宅楼(5#),1幢3.5层店连宅(9#楼);一期项目用地面积22008.7m2,总建筑面积28921.0m2,总户数232户,其中住宅户数210户,沿街店连宅户数22户。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其中化粪池、雨污分流设施等投资额为80元,专用烟道、排风扇系统等投资额为130元,建筑物隔音、水泵房等降噪投资额为100万元,垃圾收集容器、环卫清运处置等投资额为70万元,绿化美化景观工程投资额为200万元,其他投资额60万元。二期主要建南侧10#-20#楼,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

(二)环保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4年7月8日获得华安县环境保护局的环保批复(华环审【2014】15号)。

项目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不良环保记录。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污水、小区内部的商业生活污水、社区管委会、物业等公建污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一期污水的排放量约205t/d(74825t/a),主要污染物大体为COD、BOD5、SS、氨氮。项目废水经1#-9#配套的111m3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华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详见附件5:污水处理证明)

(二)废气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源主要包含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生活垃圾的恶臭。

项目居民楼设置垂直排烟道,居民厨房油烟和燃烧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再经竖向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换气系统排放,换气数为6次/小时,废气经竖向管道集中排放,排风口沿地下室边线于地面一层架空层或绿化带设置,排放口排风叶朝向避开人群过往通道及活动集中区,不朝向居民楼方向,且高于地面2.5m(人群呼吸带)以上排放。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房设在半地下室内,仅在市政供电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发电机房配置进排风设备进行通风排气。

各居民楼外设置可移动密闭防渗垃圾桶收集垃圾,环卫部门每天进行清运。

(三)噪声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空调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的设备,维护设备运行状态,关闭隔音门窗,安装减震垫圈以及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进入小区鸣喇叭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开挖地下室及基础产生的弃土约为4.72万m3,运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技桩二期”项目作为场地回填土方(详见附件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和商业网点日常运营产生的垃圾,均属于普通生活垃圾。通过在各幢楼底层设施分类垃圾收集,物业管理部门清洁人员负责每天定时收集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废水排放口在2个验收监测周期内的监测结果如下:“pH”监测值在6.81~6.89之间,“氨氮”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mg/L、mg/L,“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35mg/L、35.1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41.4mg/L、143.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62.0mg/L、58.2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即“pH”在6~9之间,≤400mg/L “化学需氧量”≤50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 ;NH3-N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标准;即“NH3-N”≤45mg/L。

(二)厂界噪声

在2个周期的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的排放值在51.3~54.2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41.1~44.1dB(A)之间,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内家村界昼间噪声的排放值在50.4~53.6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42.2~43.2dB(A)之间;排放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发电机房的昼间噪声的排放值86~89 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85~86dB(A)之间。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居住用地内,周边均为行政办公及居住用地,目前南侧约100m丰山现有镇区。东侧为九龙工业园规划用地,主要企业为电子、机械等轻污染型工业,产生的污水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华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废气量很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均在100m范围(车间界),项目均不在其卫生防护距离内。九龙工业园污染源对该小区的居住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施工期没有发生污染环境的事件,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基本落实,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企业整改及验收报告书修改意见如下: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绿化和建筑垃圾清理,加强二期项目的施工管理,防止影响一期住宅的居住环境。

2、监测报告应进一步充实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内容,补充周边企业大气污染物影响和卫生防护距离调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的比较,充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设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符合性调查分析;补充污水厂接收本项目生活废水的证明材料。
 
验收组
2017年11月2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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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晚上在华安经济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宏都·尚城”商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及特邀的3位专家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兴建的“宏都·尚城”商住小区项目位于华安县丰山镇湖平、内角村,即华安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二十九路以南、规划二十六路以西、浦家线以北规划地块。该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为50342m2,总建筑面积103269m2,建设商住楼75000.9m2,商业店面5443.2m2,超市3987.5m2,商业办公5634.6m2,配套用房352.8m2,架空层195m2,骑楼1349.5m2,地下室11305.5m2。同时项目配套路面硬化、绿化、消防、安防、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漳州宏都投资有限公司“宏都•尚城”商住小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主要建设小区北部的1#-9#楼,其中1幢11层住宅楼(1#楼),6幢6.5层住宅楼(2#、3#、4#、6#、7#、8#),1幢6层住宅楼(5#),1幢3.5层店连宅(9#楼);一期项目用地面积22008.7m2,总建筑面积28921.0m2,总户数232户,其中住宅户数210户,沿街店连宅户数22户。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其中化粪池、雨污分流设施等投资额为80元,专用烟道、排风扇系统等投资额为130元,建筑物隔音、水泵房等降噪投资额为100万元,垃圾收集容器、环卫清运处置等投资额为70万元,绿化美化景观工程投资额为200万元,其他投资额60万元。二期主要建南侧10#-20#楼,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

(二)环保工作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4年7月8日获得华安县环境保护局的环保批复(华环审【2014】15号)。

项目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不良环保记录。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污水、小区内部的商业生活污水、社区管委会、物业等公建污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一期污水的排放量约205t/d(74825t/a),主要污染物大体为COD、BOD5、SS、氨氮。项目废水经1#-9#配套的111m3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华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详见附件5:污水处理证明)

(二)废气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源主要包含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生活垃圾的恶臭。

项目居民楼设置垂直排烟道,居民厨房油烟和燃烧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再经竖向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换气系统排放,换气数为6次/小时,废气经竖向管道集中排放,排风口沿地下室边线于地面一层架空层或绿化带设置,排放口排风叶朝向避开人群过往通道及活动集中区,不朝向居民楼方向,且高于地面2.5m(人群呼吸带)以上排放。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房设在半地下室内,仅在市政供电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发电机房配置进排风设备进行通风排气。

各居民楼外设置可移动密闭防渗垃圾桶收集垃圾,环卫部门每天进行清运。

(三)噪声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空调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的设备,维护设备运行状态,关闭隔音门窗,安装减震垫圈以及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进入小区鸣喇叭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开挖地下室及基础产生的弃土约为4.72万m3,运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技桩二期”项目作为场地回填土方(详见附件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和商业网点日常运营产生的垃圾,均属于普通生活垃圾。通过在各幢楼底层设施分类垃圾收集,物业管理部门清洁人员负责每天定时收集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废水排放口在2个验收监测周期内的监测结果如下:“pH”监测值在6.81~6.89之间,“氨氮”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mg/L、mg/L,“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35mg/L、35.1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41.4mg/L、143.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62.0mg/L、58.2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即“pH”在6~9之间,≤400mg/L “化学需氧量”≤50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 ;NH3-N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标准;即“NH3-N”≤45mg/L。

(二)厂界噪声

在2个周期的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的排放值在51.3~54.2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41.1~44.1dB(A)之间,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内家村界昼间噪声的排放值在50.4~53.6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42.2~43.2dB(A)之间;排放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发电机房的昼间噪声的排放值86~89 dB(A)之间,夜间噪声的排放值在85~86dB(A)之间。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居住用地内,周边均为行政办公及居住用地,目前南侧约100m丰山现有镇区。东侧为九龙工业园规划用地,主要企业为电子、机械等轻污染型工业,产生的污水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华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废气量很少,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均在100m范围(车间界),项目均不在其卫生防护距离内。九龙工业园污染源对该小区的居住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施工期没有发生污染环境的事件,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基本落实,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企业整改及验收报告书修改意见如下: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绿化和建筑垃圾清理,加强二期项目的施工管理,防止影响一期住宅的居住环境。

2、监测报告应进一步充实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内容,补充周边企业大气污染物影响和卫生防护距离调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的比较,充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设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符合性调查分析;补充污水厂接收本项目生活废水的证明材料。
 
验收组
2017年11月2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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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d0720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017 次浏览 • 2018-04-24 • 来自相关话题